标题:青岛港油漆清关代理_油漆进口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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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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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油漆清关代理_油漆进口申报手续
油漆是涂于基层表面能形成具有腐蚀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标识、绝缘、耐磨等)的连续固态涂膜的一类液态或固态材料的总称。油漆的涂装即将涂料涂覆于基层表面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定功能的过程。油漆涂装后形成涂层,主要用于防止钢材腐蚀的一类涂层。油漆的主要成分分为主要成膜物质、次要成膜物质和辅助成膜物质。
目前进口涂料海关已经取消进口涂料备案的管理,所以目前无需送样办理进口涂料备案书,目前根据查验布控指令监管,有概率有目的查验和进口涂料取样化验检测。
进口涂料和油漆有危险品和非危险品。如果是非危险品提供非危保函按照普通化工品进口即可,如果是危险品则需要提供一套危险品的申报材料,实物需要有危险品中文标签,包装需要符合危险品包装要求。
关于进口涂料油漆的归类,说一个简单的思路。 3208章的涂料不溶于水,以聚合物为基本成分,一般为溶剂型涂料。 3209章的涂料溶于水,以聚合物为基本成分,一般为水性涂料。 3210章的涂料无聚合物成分。
关于进口涂料税率: 进口涂料关税为10% 进口涂料增值税为13% 如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进口消费税为4%
部分涂料国标参考: 1)GB 18581-2020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2)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GB 24409-2020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的限量 4)GB 30981-2020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5)GB 38468-2019 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6)GB 38469-2019 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进口涉及到的大致费用: 1.海外提货费用(如需) 2.换单服务费 3.换单费 4.港建港杂THC 5.报关报检费用 6.目录外3C费用(如涉及) 7.查验费 8.拼箱仓储费(如为拼箱) 9.危申报费用(如危险品) 10.提货运输费 11.其他费用
进口油漆涂料相关编码: 32081000.10 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聚酯油漆及清漆,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081000.90 其他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聚酯油漆及清漆;以聚酯为基本成分的本章注释四所述溶液 32082010.20 以丙烯酸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清漆等,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082010.90 以丙烯酸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清漆等;以丙烯酸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本章注释四所述溶液 32082020.10 溶于非水介质的聚乙烯油漆及清漆,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082020.90 其他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以乙烯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以乙烯聚合物基本成分的本章注释四所述溶液 32089010.11 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光导纤维用涂料,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089010.19 其他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光导纤维用涂料 32089010.91 其他聚胺酯油漆清漆等,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089010.99 其他聚胺酯油漆清漆等;以聚氨酯类化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本章注释四所述溶液 32089090.10 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其他油漆、清漆溶液,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089090.90 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其他油漆、清漆溶液;其他本章注释四所述溶液 32091000.10 溶于水介质的聚丙烯酸油漆及清漆,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091000.90 其他溶于水介质的聚丙烯酸油漆及清漆 32099010.10 以环氧树脂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099010.90 其他以环氧树脂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 32099020.10 以氟树脂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099020.90 其他以氟树脂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 32099090.10 溶于水介质其他聚合物油漆及清漆,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099090.90 溶于水介质其他聚合物油漆及清漆,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大于420克/升 32100000.20 油漆及清漆,皮革用水性颜料,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升 32100000.90 油漆及清漆,皮革用水性颜料,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大于42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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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防静电要求整理 一、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4.1.2.1条规定: 当中型散货箱用于运输闪点等于或低于60°C的液体时,或运输易于引起粉尘爆炸的粉末物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静电放电的危险。 二、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4.1.5.14条规定: 塑料包装不得有产生或积累大量静电的危险,以致放电时可能造成包装件内的爆炸性物质或物品引发、引燃或起动。 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4.3.1.13条规定: 如果用散装货箱运输可能造成尘爆或形成易燃蒸发气体(如某些废物)的散装货物,应采取措施,排除点火源,并防止在运输、装卸物质过程中有危险的静电放电。 四、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6.7.2.2.15条规定: 可移动罐柜用于运输符合第3类闪点标准的物质,包括在等于或高于其闪点条件下运输的高温物质时,必须能够作电气接地。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危险的静电放电。 五、《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GB 19454)规定: 用于装运闪点等于或低于60℃,或用于装运易发生粉尘爆炸的粉末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便携式罐体用于运输符合第3类物质,包括在等于或高于其闪点条件下运输的高温物质时,应当能够作防静电接地。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危险的静电放电。 六、《危险货物大包装检验安全规范》(GB 19432)规定: 大包装用于装运闪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或用于装运易发生粉尘爆炸的粉末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七、《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安全规范》(GB 19434)规定: 中型散装容器用于装运闪点等于或低于60 ℃的液体,或用于装运易发生粉尘爆炸的粉末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八、《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SN/T 0370.1)规定: 塑料容器不应容易产生或积累足够的静电,以致放电时可能造成包件内的爆炸性物质或物品引爆、引燃或发生反应。 清关知识每日学:
进口货物燃油附加费是否需要向海关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的相关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燃油附加费本质上属于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且发生在输入地点起卸前,应作为运费的组成部分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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