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进口捷克塑料颗粒货代公司,进口查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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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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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捷克塑料颗粒货代公司,进口查验要求
塑料颗粒指颗粒状的塑料,一般分为200多种,细分达几千种。常见的塑料颗粒有通用塑料,工程塑料,特种塑料。通用塑料: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 聚苯乙烯、聚酯、聚氨酯等。
当您想进口塑料颗粒的时候,您是否有以下等困惑?
进口塑料颗粒到国内如何办理清关手续? 进口塑料颗粒需要哪些报关单证提供给海关? 进口塑料颗粒进口清关通关所涉及的流程 进口塑料颗粒海关查验的布控要求 进口塑料颗粒是否涉及检验检疫手续 进口塑料颗粒一般贸易常规通关时间 进口塑料颗粒海运换单注意要点 进口塑料颗粒如果有协定税率如何享受?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下塑料颗粒进口相关的一些事宜,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首先,作为国内的收货人。你们需要有一些相关的资质,比如进出口经营范围,海关注册登记证,用电子口岸法人卡做通关无纸化签约。当然这些资质一般只需要办理一次就可以了。
资质齐全后,需要和国外沟通准备相关的文件,文件清单如下: A、海运提单/空运运单 B、Invoice C、Packing List D、Contract E、塑料颗粒产品信息(申报要素)
进口国外塑料颗粒报关流程一般为: 换单——海关申报(可以和话都难同时进行)——缴税——查验(概率)——提货
关于进口塑料颗粒海运换单的注意要点: ①如果是正本提单,需要正本提单该中英文公章或者提供进出口经营范围盖章(没有中英文公章的前提下) ②提单上的收货人英文名要和进出口经营范围上的一致 ③如果电放提单一般需要加一份电放保函 ④如果正本提单换单收货人是TO ORDER的,需要盖通知人和国外发货人的公章
进口塑料颗粒清关涉及费用如下(以海运举例): 换单服务费 换单费 监管库费用(如海运拼箱) 报关报检费 查验服务费 海关查验费 滞箱费(如整箱) 港杂费(如整箱) 堆存费(如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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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对企业有哪些便利 1、企业加工贸易货物可以在集团内企业向海关备案的场所自主存放,并留存相关记录。可在同一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进行流转使用,集团内不同企业间进行保税料件流转可根据企业需要采用余料结转或深加工结转方式办理相关手续,保税核注清单备注栏标注“结转至(自)企业集团内XX企业”。 (传统模式: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企业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事先通知海关,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2、保税料件符合料件串换监管要求的,集团内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自行串换、处置,并留存相关记录。经所有权人授权同意,集团内企业可对来料加工保税料件进行串换。 (传统模式:加工贸易货物应当专料专用。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但是被串换的料件应当属于同一企业,并且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 3、不作价设备可做结转。企业进口的尚处于监管期内的不作价设备可以办理设备结转手续,在集团内企业间调配使用。不作价设备使用应符合其规定用途,不作价设备结转申报表及保税核注清单备注栏应标注“结转至(自)企业集团内XX企业”。 (传统模式:在监管期限内的不作价设备,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移做他用。) 4、外发加工业务手续简化。集团内企业间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其中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免于提供担保。企业应按规定留存收发货记录。 (传统模式: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按照外发加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将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的同时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清关知识每日学:
加工贸易货物集中内销办理流程 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 提交《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情况表》 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手续,需事先向海关提交《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情况表》。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 ○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 ○有逾期未报核加工贸易手册的; ○因为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不再实行保证金管理 根据海关总署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中海关普惠管理措施:加工贸易企业可按规定集中办理内销征税,不再实行保证金管理。 企业做好内销加工贸易货物发货记录 采用内销集中纳税的企业应及时填写《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发货记录单》。 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 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企业***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且不得跨年操作,即企业应在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2月31日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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