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进口意大利危险品清关代理,进口危险品通关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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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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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意大利危险品清关代理,进口危险品通关步骤
如何进口危险品海关申报/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注意事项: 一、单一窗口信息填报 (一)检验检疫名称:应选择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二)危险货物信息: (1)“非危险货物”选择“否”的,需填写“UN编号”、“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除外)和“包装UN标记”(散装、有限和例外数量除外); (2) “非危险货物”选择“是”的,其他信息栏可为空。 (三)货物属性:应勾选“件装危险化学品”或“散装危险化学品” 注意:多品名申报时,请将危险化学品和需要两用物项证的商品统一申报在前面,不要穿插申报。 二、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注意:上传随附单据时,请按照品名申报顺序依次上传以上所列文件(一项品名四份资料为一组有序上传) 三、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填写: (一)化学品正式名称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品名”栏对应名称,第2828条目的易燃液体应填写“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二)联合国UN编号适用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填写,UN编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 (三)危险化学品危险种类应填写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第2部分的危险性概述中的GHS危险性类别信息。 (四)包装UN标记适用于属于危险货物的件装危险化学品填写,应与实际货物标注的UN标记一致。采用有限或例外数量包装运输的,填写有限或例外数量。 (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栏应手写签名,并由企业盖章。 四、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样本 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29系列)的要求,内容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 对于容积小于或等于 100 mL 的危险化学品小包装,危险公示标签要素可以简化,简化标签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资料参阅提示语。 五、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 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信息应完整、准确,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的要求,包含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成分/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和储存、接触控制/人身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等16个部分,顺序不得有误,内容不得空项。 注意: “货物属性”与“检验检疫名称”是否一致,申报为“件装危险化学品”或“散装危险化学品”的,不得选择非危险化学品的检验检疫名称。 “包装UN标记”显示的包装类别是否高于或等于“包装类别”栏中填写的包装类别。 系统申报填写的“UN编码”、“危险类别”、“包装类别”与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中信息是否一致,“包装UN标记”与《进口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中填写的是否一致。 符合性声明与中文安全数据单中的联合国UN编号、危险种类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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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出境集装箱的监管要点 根据《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程序(试行)》适载检验步骤如下: (一)核查集装箱箱号,查看集装箱箱体是否完整,箱体是否贴有危险品标记; (二)查看安全合格铭牌,核查集装箱是否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三)开闭箱门,检查集装箱的活动部分、胶垫及箱门开关是否良好; (四)检查集装箱内有无可致拟载货物受损的凸起物、挂钩、铁钉等; (五)用透光实验等方法检查集装箱风雨密情况是否良好; (六)用白布、白手套擦拭等方法检查集装箱内清洁卫生情况,箱内各部位是否清洁、无虫害、无鼠害等; (七)检查集装箱内壁和底板是否干燥; (八)微开箱门,以嗅觉等方式检验箱内流向箱外的气流,并进入箱内检验有无异味; (九)冷藏集装箱除以上各项检查外,还应检查箱内隔热设备是否完好,进风口、回风口、风道是否通畅;通电检验制冷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并检测温度是否能达到拟装货物要求; (十)罐式集装箱还要核查前一次所装货物是否为有毒、有害货物。 清关知识每日学:
个人邮寄音像制品进境是否需要交税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超出上述规定的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未达到货物报关的情形,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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